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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G] 十月上新闻热点:新加坡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须分阶段达标落实 | 知产转让资本性质收益不征税,特定费用仍须纳税

发布时间:2026-10-16 19:08:56 人气:

一、金融类

1.1 新加坡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须分阶段达标落实

2026年10月7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指引》,明确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的监管期望,内容涵盖治理监督、关键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全生命周期管控及能力配置。指引与现行法律和公平、道德、问责、透明原则相配合,适用于受MAS并表监管的本地金融机构。

指引将人工智能定义为基于习得前提输出预测、内容或决策的机器系统或模型,纯规则工具不在其列,要求机构按规模与风险相称落实。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智能代理放大的金融、运营、行为、隐私及第三方风险,指引要求建立识别、清单管理与风险实质性评估机制,落实数据治理、可解释性与人工监督管控。

指引将于2027年10月7日生效。金融机构须自该日起满足治理监督与关键风险管理政策章节要求,其余生命周期管控及能力章节最迟于2028年10月7日前达标。MAS称将视技术发展适时更新。


1.2 新加坡私人银行客户资产五年增约五成

新加坡副总理兼金融管理局(MAS)主席颜金勇10月5日表示,过去五年,新加坡私人银行客户资产增长约50%;2024年至2025年增长15%。地缘政治变化、人工智能发展及新一代财富管理观念,正影响贸易、投资与财富配置。

为改善开户体验,MAS与私人银行业集团(PBIG)合作,推动应用人工智能和数字工具,并按风险评估客户财富来源、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该组织承诺在2026年底前,将成员银行开户时间中位数缩短至一个月以内;过去三个月,成员银行近半数新开账户在一个月内完成开户。

MAS正检视基金税务优惠框架,并考虑单一家族办公室对投资灵活性及资金配置的反馈,包括数字支付代币和保险保单等投资。检视将涉及更新“指定投资清单”,明确符合基金税务优惠计划免税条件的投资类别;更新内容及实施日期将适时公布。


1.3 MAS维持货币政策不变,核心通胀短期仍偏高位

2026年10月1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货币政策声明,决定维持新元名义有效汇率政策区间的升值斜率不变,区间宽度与中心点亦不作调整。此前7月MAS曾小幅上调升值速度,新元已在政策区间上半部分小幅走强。

经济方面,新加坡主要贸易伙伴活动保持稳健,全球人工智能相关投资持续支撑工业生产与贸易,能源成本上升的影响迄今通过消化库存与支持性财政措施得到抑制。官方数据显示,2026年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4%,经季调环比增长1.1%,主要由科技板块拉动,建筑业、金融服务与房地产活动稳健。

通胀方面,核心通胀在7至8月升至同比2.1%,高于二季度的1.5%,主要受进口成本向更广商品服务传导、电力及燃气费上调、交通服务通胀维持高位推动。同期食品通胀从1.9%升至2.2%,主要因累积成本上升传导至消费价格;受政府强化医疗补贴、电信服务价格竞争加剧影响,服务业通胀则低于预期。


1.4 商业网络保险不强制公共机构投保,纠纷调解中心具备处理能力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26年10月7日发布国会议员关于商业网络保险的口头答复。议员叶汉荣询问公共部门及法定机构是否必须购买商业网络保险、MAS是否跟踪业界索赔与赔付趋势,以及金融业争议解决中心(FIDReC)是否具备处理相关纠纷的能力。

MAS答复指出,公共部门机构包括法定机构,并无必须购买商业网络保险的要求。政府通过投入资源加强风险预防、侦测、响应及恢复能力,多方面管理网络风险。

MAS表示,企业对网络保险这一风险管理工具的接受程度在新加坡及区域内有所提高。MAS通过与业界交流持续关注相关发展,以支持市场稳健发展。FIDReC裁决人员具备处理金融领域消费者及小型企业争议的专业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掌握新兴问题和行业发展;该中心近年也处理过网络保险索赔纠纷。


1.5 MAS强化公开招揽监管,新规2027年落地

2026年10月12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强化针对公开招揽活动的监管措施。此次调整源于此前就提升该领域行为准则所开展的公众咨询。公开招揽指金融机构及其代表借路演等方式在公共场所推介金融产品与服务,若操作不当,易引发消费者遭受未经请求或反复纠缠式推销等问题。

依据新措施,金融机构只能在商业场所指定区域内开展招揽,并须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监督旗下代表的现场行为。代表须在接触之初明确告知消费者其营销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意图,并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方可继续推介。街头兜揽与逐户上门推销仍被明令禁止。

MAS表示,将把上述措施纳入修订后的《营销与分销活动行为准则指引》,并于2027年正式发布,届时金融机构将获得九个月过渡期完成整改。此举与2025年9月出台的线上广告监管规定互为补充,进一步明确机构应负责任地对待消费者。


二、财税类

1.1 新加坡颁发绿色证书与绿色信用扣除规则,10月8日生效

2026年10月7日,新加坡财政部颁布《2026年所得税(绿色证书与绿色信贷支出扣除)规则》(Income Tax (Deduction for Expenditure on Green Certificates and Green Credits) Rules 2026)。该规则依据1947年《所得税法》第7(1)条制定,由财政部第二常任秘书严秀颖于10月2日签署,将于10月8日正式生效。

规则明确可再生能源证书及碳信用额分别为指定的绿色证书与绿色信用(green credits)。可再生能源证书指代表由可再生能源(境内或境外均可)发电并供应至新加坡境内的单位电力之环境、社会或其他非电力属性所有权的证书。碳信用额包括代表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量的凭证、排放权及满足排放相关税务或监管义务的工具。

该规则将提交国会审议。根据规则,企业在购买指定绿色证书或碳信用额方面的支出可按规定申请所得税扣除。该规则与《2018年碳定价法》(Carbon Pricing Act 2018)对温室气体及碳信用额的定义保持一致,旨在通过税收激励推动企业投资绿色能源与碳减排项目。


1.2 知产转让资本性质收益不征税,特定费用仍须纳税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于2026年10月1日发布第17/2026号预先裁定摘要,说明集团内部重组涉及的知识产权(IPR)转让收益是否须依据《1947年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 1947)第10(1)条征税。裁定涉及两家集团公司,其中A公司负责亚太地区以外的业务,B公司为亚太地区业务主体,承担相关生产、营销及研发职能,并通过产品销售和知识产权许可取得收入。

根据裁定,A公司拟按市场价值从B公司购回亚太地区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依据第19B条申报五年摊销扣除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未申报该项扣除或研发支出已获税务扣除的知识产权。IRAS认定,此次转让属于资本性质,因此相关收益不征税,损失亦不得扣除。不过,对于适用第19B条的知识产权,仍须按转让价格与取得时资本支出两者中的较低金额计算相关追缴税款,并在转让所属基期对应的课税年度征税。

IRAS指出,该处理考虑了B公司取得知识产权后的业务性质、集团内部重组背景,以及转让后B公司将不再拥有知识产权或作为亚太地区业务中心,最终转为休眠公司的安排。第19B条相关追缴税款适用该条第(5)款,并受第(10J)款约束。该裁定仅对申请人及所涉特定交易具有约束力,其他纳税人不应直接假定类似交易必然获得相同税务处理。


1.3 IRAS明确优先股税务定性,符合条件的股息可获免税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于2026年10月1日发布第16/2026号预先裁定摘要,明确一项涉及可赎回、不可转换、非累积、参与型及无投票权优先股的所得税处理。裁定涉及新加坡公司A向认购方发行该类优先股后,其是否应在新加坡所得税层面归类为权益工具,以及认购方未来取得的相关股息能否享受免税待遇。

根据摘要,公司A及认购方公司B、公司C均在新加坡注册并为新加坡税务居民,主要从事投资控股,B、C同时是A的股东。相关优先股无到期日,仅可由公司A自行决定赎回;股息由公司酌情决定,仅从可分配利润中支付且不累积。优先股在清算时与普通股享有同等顺位,并享有剩余利润及资产权益;持有人通常不具备投票权,且须与普通股一并转让。

IRAS裁定,该优先股在新加坡所得税层面属于权益工具,相关分派应视为股息。由于股息由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支付,认购方取得的股息可根据《1947年所得税法》第13(1)(za)条获免税。IRAS同时提醒,预先裁定摘要仅对申请人及所涉特定交易具有约束力,其他纳税人不应直接假定类似交易必然获得相同税务处理。


三、其他类

1.1 新加坡企业局五年投1.2亿新元,扶持中小企业创新

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nterpriseSG)宣布,未来五年将投资最高1.2亿新元加强创新中心网络,支持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并推向市场。EnterpriseSG 10月7日表示,将把创新中心从27个整合为10个,并接管原新加坡知识产权公司(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rmediary,IPI)的技术发掘与对接等服务职能,以简化中小企业获取支持的渠道。

整合后,IPI将于2027年3月31日结束运营。EnterpriseSG表示,正努力将受影响的IPI员工重新调配至强化后的创新中心、公共服务部门及更广泛的创新生态系统。受影响创新中心的所有员工均签订与项目完成挂钩的定期合同,当局将为他们提供高等院校的职位,以完成进行中的项目或承担其他合适职能。

当局指出,随着创新日益复杂,中小企业越来越需要跨不同参与者和生态系统各环节的专业知识。此次投资将围绕四个领域提升创新中心:技术发掘、技术采用、生态系统连接,以及外展与行业参与。


1.2 跨国企业牵手新企共拓亚洲:合作红利加速落地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指出,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合作有助于提升企业能力、增强供应链韧性,并拓展海外市场。2026年上半年,Viatris、马士基(Maersk)、迈瑞(Mindray)、Revolut、英伟达及Quantinuum等全球企业扩大或新设在新加坡的业务。新加坡拥有约37万家中小企业、约4,500家科技初创企业,以及包括78家公共研究机构在内的研发网络,为跨国企业与本地伙伴合作提供支持。

新加坡贸工部2025年11月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企业增加与EDB支持企业的接触,有助于提升本地非相关企业的经营表现。接触程度提高10%,平均增加值提高8.3%,每名员工增加值提高6.2%,本地就业增加1.5%,非EDB企业本地员工工资提高1.6%。EDB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nterpriseSG)通过企业对接、试点项目及能力转型合作伙伴计划(PACT)等措施,促进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并分担部分合作成本。

合作成果已在多领域落地:普惠部件解决方案(PWCS)与本地企业ATCT共建电镀能力;赛诺菲与本土深科技企业Magorium将回收胰岛素笔转化为材料铺设1.5公里道路;精密工程企业Fong's经EDB牵线对接Stryker,转型高端医疗器械制造。合作既提升供应链韧性,也助本地企业拓展市场。


1.3 新加坡拟建数字加油数据生态,多路径推进船舶燃料低碳转型

新加坡将建设数字化船舶加油数据生态系统,从源头采集加油数据,并以端到端安全方式传输至海事及港口管理局、贸易商与融资方等价值链各方,减少中间环节,提升交易完整性。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穆拉利·皮莱于10月14日第二十四届新加坡国际加油大会宣布此举,背景是新加坡力争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该系统属于数字加油计划第二阶段,建立在第一阶段电子加油交付单据数字化基础上。自2025年4月1日起,新加坡港所有燃油供应商均须提供数字加油服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将于11月启动资助征集,支持第二阶段试点,持牌加油船运营商可与技术伙伴合作参与。

新加坡同时推进多燃料布局,正探索将液化生物甲烷用作船用燃料,开发氨燃料并开展首次乙醇加油试验。2025年液化天然气加油销量创纪录达57万吨,2026年前八个月同比增长24%。


1.4 新加坡收紧代步设备网售规定,强化电池安全监管

新加坡国会10月7日通过《陆地交通及相关事务法案》(Land Transport and Related Matters Bill),禁止在线销售和宣传不合规的主动出行设备,并要求卖家在产品页面张贴规则与警告告示。相关规定将于2027年第二季度生效,适用于源自新加坡或由新加坡关联人士发布、且在本国可访问的网购列表与广告。

交通部介绍,2025年当地共发生49起由主动出行设备引发的火灾,新法案因此禁止在助力自行车、电动个人移动设备及代步车上使用不合规电池。土地交通管理局可要求卖家修改或下架违规内容,无新加坡据点的海外卖家不受管辖,改由进口环节把关以减少起火隐患。

该法案经议员辩论后表决通过,同时为自动驾驶车辆设立监管沙盒。当局预计2028年底前上路自动驾驶车仅数百辆,远低于目前约7.2万名出租车与私召车司机规模,短期内不会对司机就业造成即时冲击。


1.5 新加坡发布新版网络安全策略,加大力度应对新兴网安威胁

10月13日,新加坡公布新版本的新加坡网络安全策略。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内政部长尚穆根在新加坡国际网络周开幕式致辞时说,新策略的一大转变是采取更主动的网络防御方式,争取更早发现并阻挡网络威胁,防御重点由事后应对转向持续进行。

政府已设立全国网络安全指挥中心,作为国家网络防御行动枢纽,通过持续监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整合多方威胁情报、部署人工智能驱动协调系统加强防御;同时开发全国防护域名服务,在威胁抵达用户之前阻止连接,降低网络钓鱼、诈骗与恶意软件等风险。

新策略除国家网络防御外,还涵盖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和整体网络空间安全、提升应对人工智能与量子技术的能力、深化国际合作与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新加坡网络安全策略2016年首次推出、2021年更新,新版在过去十年基础上强化应对新兴挑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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